TVBS〈獨家〉住「民居」、「體驗老屋」 無照民宿巧避責

2011/8/11, Thursday, 晴午後西北雨!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非法業者只顧賺錢,不擇手段或用低價吸引顧客上門卻不顧消費者之安全、火險之風險,經營成本比合法業者低,一但發生意外、火災時,不法業者逃之夭夭而消費者求償無門時,是不是又要求國家賠償?政府主管單位執事者,您可要幫人民、國庫看緊一點,而消費者您可不要圖一時之小利去幫助非法業者增加財富而致自己安全於不顧!

不提非法民宿,舉個例給大家參考~ 六月份有組HK客人訂房四間,是個家族共17人。希望我幫她找20人座中型巴士,因此我找【e-GO台灣觀光巴士】給他們參考,嫌貴,自己在網路上找到一個司機包車。當天check-in時,我才知網路上出面連繫者其實是【牛頭】(旅遊業稱仲介抽佣者),而真正司機是白牌、個體戶,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次日清晨我看到此巴士的出廠年份是2000年!要駛離我家大門居然沒力、一直冒黑煙! 以遊覽車來說,這已經是非常老的車子,該司機即是巴士的擁有者,他說是買二手的20人座巴士,約花40萬!他的服務真的很好,收費比e-go便宜約一千元/天,但是e-go是新車、公司幫遊客買許多意外險、司機要薪水、勞健保、要提列退休金,請問若發生意外(車禍)時,誰的車才有保障?

TVBS〈獨家〉住「民居」、「體驗老屋」 無照民宿巧避責
更新日期:2011/08/11 18:56

旅遊時,民眾可能住過民宿,但您有聽過「民居」嗎?和標榜「老屋體驗」、日租套房的業者一樣,這些設備齊全,供人居住的地方,都因為沒有合法取得旅館業,或是民宿執照,乾脆在名稱上動手腳,無照營業不受法律規範,當然沒有定期安檢,不知情的消費者,花了錢,卻等於拿自己的性命安全作賭注。

魚池造景,三合院裡的和式房乾乾淨淨,地上鋪著床墊、枕頭、棉被,衣櫃、梳妝台一應具全,還裝上冷氣機,橫看豎看都是供人落腳的地方,不過招牌上不是飯店,也非民宿,而是民居2個字。無照「民居」業者:「這件事情應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我覺得台南市就我們知道,我們剛開始的時候,(市府)他告訴我們答案是說,它是一個都市計畫區,所以它根本就不適用於民宿法規,我們等於是非法營業的意思。」

業者坦承不諱,名稱得這麼拐個彎,原來是因為根本沒執照 ,而台南市這家老屋改建的,則是在官網上寫,經營的是「老房出租體驗」,非一般旅館或飯店,入住當日得填「租屋契約」。無照「老屋體驗」業者:「就是說你們來住的話,就好像租屋一樣,應該不算民宿,我們算是一個『民宅』,然後出租給客人住。」

振振有詞的業者,還有隱身台北市巷弄裡的這一戶,隔成好幾間房,歐式風格,每間都有獨立衛浴,部落格上介紹提供短期租賃,同樣都要求入住前填租屋單,也強調不是一般的飯店旅館或民宿。記者:「可以開收據嗎?」無照「民居」業者:「ㄟ…,收據,可以留下地址,補寄給你。」

講到收據,支支吾吾了起來,再追問幾個問題,業者直接趕人,是不是心虛不得而知,但不管是民居、老屋體驗,還是日租套房,這些無照業者通通都不合法,因為根據發展觀光條例,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為單位住宿或休息,依法都該取得旅館業登記證。

觀光局旅館查報中心主任楊永盛:「用公寓房子提供類似背包客,或是其他的商務客人來住,這個會有潛在的危險,因為在法規上它也超出原來建築物使用的強度。」

違法經營,不必繳稅、不用每年定期安檢,業者荷包飽飽,不知情的消費者,卻等於是拿自己的性命安全賭上一把。

留言

熱門文章